“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学习不是一个立竿见影的事,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积累的过程。如果从我们决定考房地产估价师那一刻,我们就开始做好规划,然后按部就班的就复习,我相信房地估价师对我们来说,就不是很难。下面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些学习方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现就2019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试点举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分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两个级别)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钱宝伟等14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常静等6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陈喆等38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现就试行网上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37号),现将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18年第17批房地产经纪人与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的公告(第23号),史佳等9人符合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郑卓君等9人符合延续登记条件(附件2)
关于2018年第二十三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