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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房地产估价程序考试辅导(4)

房地产估价师 模拟试题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 2018/02/04 13:30:54
  9.审核估价报告
  为保证估价报告的质量,估价机构应当建立估价报告内部审核制度,由资深估价人员按照合格估价报告的要求,对撰写出的估价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并确认估价结果的合理性。
  对估价报告进行审核,类似于对生产出的产品在出厂前进行的质量检验,是防范估价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经审核认为不合格的估价报告,要作修改或者重新撰写。只有经审核合格的估价报告,才能够出具给委托人。
  在估价报告审核中,要做好审核记录。完成审核后,审核人员应在审核记录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
  10.出具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由负责该估价项目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以估价机构的名义出具,并由负责该估价项目的估价人员及时交付给委托人。估价人员在交付估价报告时,可就估价报告中的某些问题作口头说明或解释,至此完成了对委托人的估价服务。
  11.估价资料归档
  估价报告向委托人出具后,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及时对涉及该估价项目的一切必要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将它们分类保存起来,即归档。
  估价资料归档的目的是建立资料库和备案,以方便今后的估价及管理工作。估价资料归档有助于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断提高估价水平,也有助于解决日后可能发生的估价纠纷,还有助于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对估价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和考核。
  应归档的估价资料包括:①估价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估价委托合同;②估价机构向委托人出具的估价报告(包括附件);③实地查勘记录;④估价项目来源和接洽情况记录;⑤估价过程中的不同意见和估价报告定稿之前的重大调整或修改意见记录;⑥估价报告审核记录;⑦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认为有必要保存的其他估价资料。
  估价人员不应将上述估价资料据为已有或者拒不归档。估价机构应建立估价资料管理制度,保证估价资料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估价资料的保管期限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一般应在15年以上。保管期限届满而估价服务的行为尚未了结的估价资料,应当保管到估价服务的行为了结为止。例如,15年前出具的为某笔房地产抵押贷款服务的估价报告等估价资料,如果该笔房地产抵押贷款期限为20年,则估价资料应当保管2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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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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